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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党总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时间:2026-07-03 11:15 来源:张家港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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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大会上传来喜讯,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党总支被中共中央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党总支成立于2005年11月,下设2个党支部,现有党员42名。

近年来,法制大队党总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把党建引领高标准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法治内核深度结合,持续创新推出执法领域优质举措,倾力打造法治公安“第一品牌”。

坚持党建赋能改革破局,驱动执法效能持续跃升。在全省率先推行公检法司“一体化”办公模式,建立“一站式”刑事速裁中心,创新运行案件办理“1号热线”,自主研发“AI法制员”系统被全省推广,筹建“一站式”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让高水平法治成为张家港公安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鲜明底色。

坚持党建引领阵地前移,推动战斗堡垒持续建强。纵深推进“法治先锋”行动支部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组建专业普法宣讲队伍,配套研发7套标准化校园法治课程,聚焦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做实精准普法。与全局基层党支部建立“点对点”服务机制,推出“5+1+N”全天候服务基层模式,每月举办“法治沙龙”,每周开设新警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将法治精神刻入基因、融入血脉。


近年来,在法制大队的大力主导和积极推动下,张家港市公安局全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始终保持“优等生”地位,公安法治建设始终保持“领头羊”地位,公安工作始终保持全国县级公安机关“排头兵”地位。7次获评“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下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唯一“26年连优”。

2022年,张家港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称号,系长三角地区公安机关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先后获评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国“公安楷模”、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等国家级荣誉,荣立集体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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