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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两地获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活动先进地区”

时间:2021-07-26 15:15 来源: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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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通报了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先进地区和优胜项目名单,苏州大市范围内,常熟市及张家港市获评“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活动先进地区”。

自2020年7月苏州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以来,全市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决策部署,鼓励基层探索法治建设创新举措,全面推动依法治市工作提档升级。今年4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许昆林要求:“巩固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全力争创全省乃至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样板”。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法治苏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关于全面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努力使法治成为苏州现代化建设的“最美窗口”。

用法治保障顶层设计。市政府印发《2021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等8个方面33项具体任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体系,推动全市各级政府依法履职。强化督促推动,科学制定法治建设评价机制,通过系统监测、第三方评估、督察查证等方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监测评价,构建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尺的多元量化考核体系。

让法治成为“最硬内核”。推动“法治诚信”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主持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会议,部署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体系。全国首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升级打造去年出台的《苏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版,涵盖涉企“免罚轻罚”事项353项。

以法治回应群众需求。市委依法治市办推出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十大项目”,积极运用法治手段和方法为群众办实事,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市建法办出台《关于规范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从加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四个方面出发,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将法治贯穿创建过程。市建法办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推动落实,细化指标体系、层层分解责任、强化法治督察,鼓励全市十个板块突出亮点、积极申报,补足短板弱项和民生“堵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示范创建契机整体提升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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