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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推广!苏州市提前完成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公开工作

时间:2021-08-09 15:52 来源:苏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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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以来,苏州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政府办公室部署要求,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将相关文件全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切实解决了相关文件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的问题,方便企业、群众查询获取。近日,该项工作专报《苏州市提前完成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公开工作》,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转发全省推广,并获苏州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1 全面梳理“摸清底数”

清晰界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范围,全面梳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在梳理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过程中,一方面充分利用前期市政府规章汇编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成果,另一方面结合立、改、废最新情况,完整掌握了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底数,为做好统一规范公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截至2021年7月8日,苏州市政府现行有效的规章为67份、行政规范性文件为258份。

2 统一规范“集中发布”

根据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补充发布市政府规章47份,补充发布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94份。集中发布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按要求标注有效性信息,对修订、废止的文件还标注了修订、废止的具体文件依据。针对因市政府门户网站历经数次重建、迁移等因素导致的已发布的文件存在排版不统一、有效性标注不准确等问题,通过逐件审核、调整,力争文件准确、发布规范。

3 政策文件“一栏通查”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部署,借助技术赋能信息管理,不断优化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后台管理系统和前台展示页面。市政府的主动公开文件均通过“政策文件”栏目发布,社会公众可以“一栏通查”市政府所有的主动公开文件。在“政府规章”等既有元数据的基础上,新增“规范性文件”元数据,为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打上标签,方便根据需要调用数据。新设“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子栏目,在网站集中展示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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