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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检察守护引来“江豚笑”

时间:2024-07-24 14:11 来源:张家港政法、苏州日报、张家港市检察院、偶俚张家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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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会同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在长江张家港通洲沙江心岛附近水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万多尾花鲢、鲴鱼鱼苗跃入江中净化长江生态,这些鱼苗是用张家港市检察院去年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长江刀鱼案犯罪嫌疑人缴纳的生态赔偿金购买的。


近年来,张家港市检察院能动履职,探索“刑事打击+公益保护+监督督促+预防违法”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发力,深入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危害长江生态资源环境违法犯罪,全力守护长江流域生态,确保一江碧水永续东流。

打击 刑事惩罚外还追偿生态资源损害赔金

2021年长江“十年禁渔”以来,张家港市检察院作为长江沿线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院,专门成立由5名资深检察官组成的长江保护办案团队,办理了150余起破坏长江大保护的案件,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逐年下降,但仍有少数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刀鲚,俗称刀鱼,因外观狭长似刀,肉质细腻鲜美,被誉为“长江第一鲜”。数十年来,过度捕捞造成刀鱼资源量急剧下降,乃至在2017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2022年3月至4月,正是长江刀鱼洄游期间,沈某等3人先后多次在夜间驾驶橡皮艇进入长江双山岛小五圩外侧长江水域,使用禁用渔具三重刺网实施非法捕捞,捕得长江刀鱼等渔获物共计40余斤,并出售获利4600元。2022年4月12日凌晨,当沈某等人再次作案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2023年3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考虑到该案中沈某等人犯罪以出售为目的,使用的三重刺网破坏性较大,2023年8月18日,张家港市检察院在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沈某等人赔偿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额共计4.5万余元。

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三年多来,张家港市检察院长江保护办案团队的负责人、三级高级检察官丁建勤带领办案团队在依法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通过公开听证、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以案释法,努力让更多人参与到长江大保护中来。

为此,长江保护办案团队与法院及当地村委多次协商,最终达成共识——把此案的庭审搬到案发地附近的双山岛新圩村。2023年11月23日,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庭审在江边举行,200余名周边村民旁听。庭审中,检察官就长江禁捕政策对水生生物、生态体系的重要性作出阐释,告诫被告人改过自新,呼吁广大村民自觉尊法守法,切实保护长江生态资源。沈某等3人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自愿缴纳渔业资源恢复费用6000元,用于长江增殖放流。

法院当庭判处沈某等3人拘役二个月至四个月,缓刑二个月至六个月,支持检察机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全部请求。

协同 携手各方共护长江生态

沈某等3人非法捕捞虽结,但检察履职的脚步并未停步。丁建勤带领办案团队梳理了三年多来办理的150余起破坏长江大保护案件,发现以“电毒炸”等方法严重破坏长江渔业资源犯罪减少,约九成为轻罪案件。轻罪案件的不起诉率较高,做好不起诉的“后半篇文章”尤为重要。为此,2024年5月,张家港市检察院与长航公安、法院等共同出台《关于办理涉长江流域轻罪案件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工作的协作意见》,依托该院2023年在张家港湾建设的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参与增殖放流、巡江护河、植树护林等社会公益服务,并作为从宽处理的考量情节,从“治罪”走向“治理”,有效强化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长江大保护意识。


长江治理多管齐下,长江变化有目共睹。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年,长江里的鱼“肉眼可见”地多了,被誉为“水中大熊猫”的长江江豚也频频现身。


▲2022年12月,江豚在长江张家港段水面探头呆萌的一幕被摄影爱好者邓郁捕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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