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法官,钱到账了!今晚总算能睡个踏实觉了。”
“案子结了就好,企业卸下包袱才能走得更稳当。”
不久前,一封来自A公司的感谢信被送到相城区人民法院。信中“全过程调解”“判决书下达的第9天(上诉期内)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当天履行完毕”“撤回上诉”等字句,如同时光的刻度,清晰记录着相城法院民一庭庭长余琼琼在裁判之外的点滴付出与“如我在诉”的司法初心。
从合作到对峙 八年工程纠纷的起源
2014年夏天,A公司中标了B公司在相城区某地块的建设项目。彼时,双方握手言欢,满怀希望地签下了合同。
两年后的八月,工程竣工验收后,A公司依约提交竣工结算材料,准备结算剩余工程款以支付工人工资和供应商欠款。不料B公司拍案而起,提出未按图纸施工、工程量不符、部分区域漏水、工期延误等质疑,让原本融洽的气氛瞬间凝固。审计报告就此搁置在谈判桌上,成了双方拉锯的焦点。
“再这样下去,公司经营将受到严重影响。”多次催款无果后,A公司于2023年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工程余款及承担违约金共650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B公司随即递交反诉状:“工期拖延近半年,工程质量不达标,光漏水就发现1074次。”反诉要求A公司支付违约金2000余万元。
拨开迷雾 厘清账目破解僵局
“这就像两列相向疾驰的火车,必须找到转岔的轨道。”余琼琼带着审判团队抽丝剥茧,很快锁定了三个关键争议点:工程款到底该付多少?工期到底超没超?工程质量到底过不过关?
一次开庭中,B公司请来的造价师和A公司找的行业专家在法庭上争得面红耳赤。380多处工程量争议点就像380多个绳结,需要一个个解开。在审理过程中,A公司、B公司还先后作为申请人申请保全了对方相应数额的财产。
“从法律程序上说,直接作出判决是最简单的处理方式。”余琼琼坦言,“一纸判决明确双方付款义务,案子就可以结案。但这显然不是最优的解决方法。”考虑到司法审计费用较高、程序复杂,她与书记员多次组织调解。然而谈及具体付款金额时,双方因差距过大再度陷入僵局。
为尽快解决纠纷,余琼琼及时启动了司法审计程序,同时坚持“多走一步”。审计报告出具后,她要求审计机构出庭接受质询,并对双方提出的争议工程量进行现场复勘,最终确定了造价金额。经过这一番工作,原本态度强硬、互不相让的双方,都主动降低了各自的诉讼请求金额。
通过深入细致的审理和严谨周密的论证,法院最终作出判决: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2200余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至于工程质量问题,考虑到双方举证情况,酌情判决A公司向B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
案结事了 一纸判决之外的司法温度
“司法工作的价值不仅在于作出裁判,更在于实质化解纠纷。”虽然案件已经作出判决,但余琼琼并未就此止步,她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细致地释疑解惑。
造价争议是双方最大的心结。对此,余琼琼拿出审计报告和质询、复勘的记录,逐项解释审计机构是如何依据合同约定、现场实际情况以及双方提供的证据来确定每一项工程量和单价的,让冰冷的数字背后有了清晰的逻辑支撑。同时对照着开工令、各项工程特别是最后一项单体工程的验收时间等记录,详细展示了核算工期的全过程。
对于质量责任的担忧,她再次梳理了双方在质量问题上的举证情况,明确指出B公司提出的“1074处漏水”缺乏诉讼前的有效证据支撑,同时也说明法院已基于查明的漏水事实,在判决A公司承担违约金时充分考虑了其维修义务履行不足的因素。
从造价到工期,再到质量问题,余琼琼用扎实的证据、清晰的逻辑,全面、透彻地阐释了裁判的理由。终于,双方在判决书下达第九日同意和解。当B公司的会计在银行柜台完成2647万元的转账时,这场漫长的拉锯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场和解不仅让B公司避免了上诉成本与账户冻结带来的经营压力,更使A公司彻底收回拖欠八年的工程款,紧绷的资金链终于得以松缓。
“如我在诉,解的不仅是法结,更是心结。”一纸判决从不是司法的终点,事了人和才是恒久的追求。
宣判后,余琼琼多想的那“一层”——对双方诉求的反复权衡,多走的那“一步”——在法理与情理间搭建桥梁,最终推动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握手言和。当2647万元在判决后如期履行到账,司法的定分与止争在此刻实现了和谐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