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问题解答》,首次明确将“通过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对同一经济主体实施联合检查”确立为“综合查一次”制度的规范界定。去年以来,苏州市率先推行以“三跨四清单”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查一次”改革,改革探索与司法部解释完全契合,标志着苏州“综合查一次”改革经验成为全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示范样本。
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苏州于2024年3月启动“综合查一次”改革。经过近一年半的积极探索与实践,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前提下,苏州形成了以“四张清单”为基础,以“三跨”联合检查为核心的改革路径,并将“精准确定检查对象、科学编制检查清单、规范实施联合检查、强化检查结果互认”四维改革目标纳入制度设计,形成鲜明辨识度的苏州模式,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精简、归并检查事项,规范检查行为,压降检查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自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3.1万余次,频次压降30%,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扰企现象明显减少,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制度先行 保障行政检查有章可循
制度是改革的“行动指南”。从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之初,苏州市委、市政府便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保障各类行政执法检查有章可循。
2024年,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和改进行政检查行为的实施方案(试行)》,为改革提供系统性政策指引,全市各市级部门、县级市(区)分别制定本领域、本地区改革工作方案,明晰改革路径。
为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28日,苏州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涉企行政检查制度机制、规范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实施、着力加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保障三个方面,共16项工作举措,并逐项列明责任单位。
与此同时,苏州市以《苏州市基层法治建设条例》的制定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将“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检查机制纳入地方立法,明确规定市县两级政府及镇街层面实行行政检查频次总量控制。
模式创新 “三跨四清单”减轻企业负担
“‘综合查一次’改革的目的是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提升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那么该如何实现‘减’字?苏州探索出了‘三跨四清单’模式。”苏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潘凯锋介绍。
“四张清单”包括“事项清单”“场景清单”“白名单”和“免罚轻罚清单”。这“四张清单”是规范执法检查和压减检查频次的有力抓手。
“事项清单”:在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基础上,依法全面梳理行政检查事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截至目前,共编制形成行政检查事项清单12621项。
“场景清单”:聚焦常见执法场景,统筹编制“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297项,明确一个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例如电商平台执法检查一件事、校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一件事等。
“白名单”: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结合历年行政处罚和风险隐患排查等情况,采取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对“白名单”企业实行“无事不扰”“常规低频”监管。截至目前,住建、市监、生态、应急等领域入库“白名单”企业近6000家。
“免罚轻罚清单”:2020年以来,苏州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涉企“免罚轻罚”制度,目前已迭代升级至4.0版,发布“免罚轻罚”事项697项、不予强制措施22项,推动包容审慎监管有效落地。实施该项制度以来,累计办理免罚轻罚案件18.06万件,减少处罚金额41.39亿元。
如果说“四张清单”是从执法要素层面压减入企检查频次,那么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三跨模式”则是从执行层面进一步压减检查频次。
“跨领域”聚焦部门内部资源整合,各级执法部门通过梳理本部门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将分散在不同科室的检查事项合并为“一张清单”,形成“一部门统查”机制。例如,市场监管部门对同一企业跨领域、跨层级检查任务“合并同类项”,将原属特种设备、食品流通等多个科室的检查任务以检查事项为标签归集整合为年度综合检查计划,降低检查频次34.19%。
“跨部门”运用场景化思维,针对如无堂食网络餐饮、预付式消费等特定场景,建立“1+N”联合检查机制,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建联合检查组,实现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事项“一场景联办”。姑苏区某建筑工地案例显示,原本需接受区住建、街道市场分局等多个部门3次分散检查的事项,通过1次联合检查即完成全部监管流程,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迎检频次。
“跨层级”着力破解三级行政体系协同难题。通过建立市县乡三级检查计划协同机制,统筹归集三级年度检查计划,筛选同一检查对象,形成“一对象共检”建议方案。例如,吴中区推行年度和月度检查计划备案归集机制,以提示单形式推送“三跨”联合检查建议清单,在区镇两级合并的基础上,将经开区、度假区、高新区等开发区加入全区检查计划匹配整合,推动“三级并一级”联合执法检查。
成效显著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自苏州启动“综合查一次”改革以来,改革成效究竟如何?
“今年2月,市司法局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对苏州‘综合查一次’改革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开展阶段性调研评估工作。”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峰介绍,评估报告显示,全市行政执法检查频次大幅降低、监管效率显著提升、企业负担有效减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检查频次大幅降低。改革以来,全市共开展联合行政检查3.1万余次,减少检查6.2万余次,压降检查频次30%。全市联合检查次数显著增加,检查频次全面压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现象大幅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有效降低。
监管效率显著提升。改革通过政府部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内外部优化整合,打破了机关“各自为政”的局面,一定程度上实现行政检查科学性和协调性。88.77%参评执法人员反馈联动执法协调高效,97.18%参评执法人员反馈完全实现或部分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企业负担有效减轻。改革切实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有效节约企业迎检所需的人力时间投入及纸质台账成本等,使企业能够更加专注于生产经营。经调研,91.95%的参评企业反馈改革富有成效。通过联合执法、“执普一体、精准普法”,以及及时告知检查依据、整改建议、要求标准等措施,有效帮助企业发现和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引导和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革通过规范行政检查行为、压降入企检查频次、分级分类管理、包容审慎监管、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等措施,为企业营造更加宽松、高效、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企业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司法局局长王益冰表示,苏州将坚持条块结合、多跨协同、场景切入、数字赋能,扎实推动“综合查一次”改革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