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苏州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提升仲裁公信力为核心,以“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为己任,大力弘扬“四敢”精神,积极推进仲裁案件质效提升与苏州仲裁基础建设,依法公正、快捷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为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公正高效快捷的仲裁服务保障。
2018年至2022年,苏州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仲裁案件7093件,案件标的额181.73亿元,较2013年至2017年受理案件数与标的额同比分别增长近60%与44%,仲裁的覆盖面与影响力逐步扩大,专业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
牢固树立“仲裁就是服务”理念
一方面,牢牢抓住“服务意识”培养,牢固树立“裁调结合,以调为主”的纠纷处理理念,避免依靠简单裁决的方式解决矛盾,积极探索运用调解和解、裁前提示和法律释明等方法解决纠纷,调解和解后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在增强当事人服务体验、提高满意度的同时,客观上也降低了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要求撤销仲裁裁决与申请不予执行的比例。
另一方面,将服务理念贯彻到仲裁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在受理阶段,对未约定仲裁的当事人并不是简单地告之诉讼途径,而是耐心细致地做好咨询接待,向当事人宣讲仲裁的独特优势,提高当事人补充达成仲裁协议的比例,与之后发生民商事争议时的仲裁首选率,同时做好立案缴费、仲裁保全等工作,不断提升当事人的服务体验;在审理环节,通过仲裁员与仲裁秘书到争议现场调查调处争议、对工作日无法参加庭审的当事人提供周末加班开庭服务与仲裁秘书上门服务等工作,力求将“让当事人少跑一次”落到实处,努力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当事人的满意指数。
全力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着眼服务于江苏自贸实验区苏州片区、涉外商事仲裁工作的实际需要,苏州仲裁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2021年2月,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苏州工作委员会揭牌成立,标志着苏州仲裁国际合作迈上新台阶,这一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在服务中新两国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多元化建设的同时,也为国际商事纠纷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解决方案。
为加快苏州仲裁高质量发展,苏州仲裁委共同发起设立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积极参加“长三角仲裁一体化发展联盟”圆桌会议。苏州仲裁委还与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签订协作备忘录,设立“苏州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严大快同”协同保护工作,依法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创造。2021年,我市被司法部、文旅部确定为旅游投诉调解与仲裁衔接试点城市,2022年7月,苏州旅游纠纷仲裁中心揭牌成立,为苏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
多措并举扩大仲裁服务范围
着眼于提高群众对民商事仲裁的知晓率与首选率,苏州仲裁委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型媒体交互、线上线下同步推广等方式宣传仲裁法律制度,扩大苏州仲裁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有利于仲裁发展的良好氛围。苏州仲裁委员会还采取“点对点、面对面”等方式方法,与市工商联积极对接,开展面向大型国企、金融企业、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宣传推广工作,赢得信任,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对苏州仲裁的知晓率与首选率。在服务台商台企工作中,苏州仲裁委员会注重加强涉台仲裁中心的日常运行,依法维护台胞合法权益。2017年与2021年,央视《海峡两岸》栏目先后两次报道苏州涉台仲裁中心为台胞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优质仲裁服务的工作情况,为苏州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