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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

时间:2023-03-15 13: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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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农民工返城务工法治保障工作,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日前,市委宣传部、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开展2023年“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救济、返乡就业创业等法律法规。

一是依托媒体普法阵地推送法律知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采取专家访谈、案例解读、设立专题专栏、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动合同履行、工资报酬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劳动争议处理、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热点知识,引导广大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充分发挥“苏州普法”微信公众号、抖音号、法润民生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作用,采取资讯推送、法治动漫、法治微视频、网上知识竞赛等形式,大力宣传工伤保险、房屋租赁、食品药品安全等与农民工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教育引导农民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组织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抓住节假日期间庙会、赶集、灯会、游园会等契机,举办法律咨询、以案释法、法治讲座等普法活动。有效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架、广告灯箱、宣传栏等载体,营造农民工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结合“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组织“法律明白人”、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深入到自贸区、园区、车站、人才集市、企业、工地、农民工集宿区等地,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场所,进行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不断提高其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开展针对企业和农民工送法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力量,围绕财务管理、产品责任、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方面走访服务企业,不断强化风险防范和依法经营意识。针对农民工及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休假、人身安全等劳动权益保障的重点环节,为用人单位、平台企业提供劳动用工“法治体检”,以提示函、建议书、意见书等形式出具法律意见,指导帮助企业依法依规用工,促进建立和谐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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