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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共筑大运河司法保护屏障写入最高法工作报告

时间:2022-03-15 14:39 来源:苏州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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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江苏法院完善大运河司法保护机制,促进河道治理和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经验做法,被写入工作报告。

让我们一同来解读

苏州法院共筑司法屏障

倾力守护大运河这一亮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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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的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水平,直接关系到运河沿线的景观环境质量、群众幸福指数和文化旅游等产业发展。近年来,苏州法院把大运河生态环境与文化带建设的司法保护与姑苏古城保护相融合,依法打击涉大运河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强化涉及大运河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文化遗产、遗址遗存保护等环资案件中相关特殊元素的保护;开展“古街水巷巡回庭”系列活动,设立首个古城大运河司法保护巡回审判站,在大运河展示馆设立大运河司法保护教育基地,持续凝聚司法合力,助推大运河文化带“最精彩一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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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涉大运河各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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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杭大运河苏州段不仅连通着山塘河、上塘河、胥江、护城河等构成的古城水网,而且连接着太湖,自古以来就是苏州居民的重要生活水源。然而,受利益驱动,少数不法之徒竟将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大运河当成排废渠道。

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间,为降低生产成本、非法牟取暴利,某物资再生公司董事长徐某和厂长陈某经预谋,指使员工将本应由该公司合法处置的危险废物废液装车,外排至某污水处理厂池内。但是这家污水处理厂并无危险废物的专业处置能力,结果导致危险废物废液被排入大运河。案发后,姑苏区法院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目标,依法对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予以严惩。

在此之前,在江苏法院系统全面推行环境资源类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审判的大背景下,姑苏区人民法院被上级法院指定为苏州市范围内三家集中管辖法院之一,专门审理包括姑苏区在内的苏州市六城区环境资源类刑事、民事和行政一审及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姑苏区法院先后妥善审结全国首例倾倒生活垃圾案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并审结一系列无环境污染防范设施的小作坊违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水的案件,重拳打击环境污染犯罪。

2019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创,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立九大环境资源法庭。其中,在姑苏区法院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苏州市(不含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市经济开发区共12个区、县(市)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姑苏区法院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跨区域集中管辖优势,严厉打击涉大运河各类犯罪行为,有力守护大运河水环境、水生态和水资源,成效显著。

2018年至今,姑苏区法院共新收涉及大运河沿岸沿线保护案件29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27件),目前这些案件已全部审结。

建立联动执法机制  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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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运河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一家单打独斗就可以完成。为此,司法审判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联动执法和交流机制,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共筑司法屏障,共同守护大运河。

2019年10月,姑苏区法院在全省率先牵头建立“1+12”司法联盟,与苏锡常12家检察院签署《太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联合保护框架协议》,凝聚法检保护合力,联合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各类违法犯罪,依法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联合保护的能力水平。

在构建“1+12”司法联盟的基础上,2020年12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姑苏区法院牵头大运河(苏州段)沿岸沿线的吴江区、吴中区、虎丘区、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等五家基层法院,共同签署司法协作协议,落实涉大运河(苏州段)案件跨区立案服务全覆盖,加强环境资源类纠纷的预防和处置,依法稳妥审理、执行相关案件,构建司法协同互动机制,共同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和沿线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吴中区法院积极开展涉大运河案件跨区联动办理和多元保护,为宝带桥、蠡墅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提供精准、有效的司法保障。吴江区法院与吴江区检察院来到运河十景之一的“平望·四河汇集”开展联合调研,服务地方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大运河传承保护。

锚定大运河生态保护,同年12月18日,姑苏区法院牵头大运河(苏州段)沿岸沿线的相城区、虎丘区、姑苏区、吴中区、吴江区、苏州工业园区等的六家基层检察院,建立深化大运河生态资源司法保护“1+6”合作机制,对涉大运河的刑事案件,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司法审判,实行全程跟踪标识,力求统一裁判标准,突出对大运河生态环境破坏程度的考量,必要时在审理过程中引入专家辅助人或由大运河保护专家出庭提供专业意见。

在积极开展司法合作的同时,姑苏区法院与多家行政部门建立联合保护机制,先后与省渔政支队,苏州吴江、吴中、高新区生态环境局签署合作备忘录,司法助力生态环境大保护大治理,强度再升级。全市法院还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文旅、城管等与大运河保护相关的部门对接,就大运河司法保护方面了解相关职能部门的司法需求,及时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姑苏区法院在审结一起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后,就案件中存在的大运河沿线山塘河驳岸年久损坏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给予关注,进一步加强日常巡逻,及时对问题驳岸进行修复和加固。相关部门迅速回应,督促下属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共同营造苏州水上旅游的良好环境和枕河人家的居住安全。

让“爱古城护运河”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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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太湖流域环资法庭在集聚各方合力共护大运河的同时,通过环境资源保护理念进社区、进网格、进学校等方式,多措并举,努力将大运河司法保护网延伸到基层,让环境资源审判更加贴近群众,让“爱古城护运河”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去年6月,姑苏区法院在虎丘街道设立全市首个“古城大运河司法保护巡回审判站”,不定期公开开庭审理涉古城大运河保护的各类案件,定期面向居民开展普法活动,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

“山塘河沿线是我们区内最能够代表大运河文化的区域之一。我们在这里设立巡回审判站,就是要将守护绿水青山的阵地进一步前移,‘以点带面’,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推进大运河司法保护提质增效、走深走实。”姑苏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侃表示,“当前,我院为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和服务保障职能,更好服务于大运河保护,还出台了《关于在古城保护中深化司法助力的工作方案》,将古城保护与大运河保护相融合,为擦亮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金字招牌贡献司法力量。”

依托“古街水巷巡回庭”工作机制,姑苏区法院精选环境资源案件,把法庭搬到百姓家门口,到辖区巡回开庭,就地开庭、调解、答疑、宣传,用鲜活的案例为群众普及法律,起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宣传效果,进一步扩大环境资源审判的社会效应。

在环境审判进社区、入网格的活动中,太湖流域环资法庭把大运河保护内容一并融入,多次深入社区,向群众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大运河环保知识,增强群众守护大运河的法律意识。

“大家知道京杭大运河是什么时候申遗成功的吗?”“哪位小朋友知道大运河流经多少个城市?”……去年“六五环境日”前夕,姑苏区法院太湖流域环资法庭的法官们带领山塘中心小学校的孩子们观山塘、沿河行。法官通过提问与孩子们互动,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大运河的历史文化。近年来,太湖流域环资法庭的法官们多次走进学校,通过“国旗下的讲话”“开学第一课”、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让孩子们养成知法守法、保护环境的好习惯,共同守护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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