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马呀,虽然你懂医学知识,但是没有证件可不能随便给人看病呀!”
“小秦,今后咱看病还是要去正规医院,回去多劝劝你老婆,你们还年轻,生活还是要向前看的……”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主动与区司法局对接,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成立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并聘任两名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参与刑事案件的调解,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正式“牵手”。开头的一幕正是工作室成立后首次进行调解的现场。
这次调解源于一次非法行医案。2017年至2019年12月间,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相城区多次从事非法行医活动。2019年12月28日、12月30日,马某某应邀先后两次至被害人秦某某家中,为2岁的秦某某看病用药治疗。12月31日清晨,秦某某的母亲发现女儿已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秦某某符合因患病毒性肠炎伴严重脱水、电解质混乱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秦某某的死亡与马某某的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次要原因。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马某某对自己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造成秦某某死亡的后果也忏悔不已,愿意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案件移送该院刑事和解工作室后,工作室立即向案件承办检察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认为该案虽然是非法行医案件,但马某某认罪态度较好,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与被害人一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更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遂两次组织召开检调对接现场会,约请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并邀请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名专职调解员到现场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前全面深入地了解了案情。
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及两位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马某某主动真诚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被害人家属表示谅解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人民调解与检察工作相结合,为当事人解决自身矛盾纠纷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救济途径,极大地推动了刑事和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与深入发展,既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与矫正,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检察长寿樱说。
